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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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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2 14: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律师网 2008-01-18 14:26:52.0 刘耀堂

  今天(1月18日)上午,“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启动仪式。


  据介绍,“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是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牵头发起,目的在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污染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受到了德恒律师事务所、华奥物种集团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已经接受各界捐款捐物价值近千万元。华奥物种集团董事钱兆华表示愿意再捐助1000万美元设立“华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长期支持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律师表示,该所将作为此次活动的志愿单位,不仅给予该活动以资金支持,还将组织该所700多名律师积极参与这一行动,通过律师参与环保公益诉讼维护污染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顾秀莲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党的十七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和支持,为环境污染受害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种重要工作。今天,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牵头组织发起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的“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这是发挥法律援助积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环境保护、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有益举措。希望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做好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讲话中强调,开展“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法律援助作为环境侵权救济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维护弱者权益,遏制污染行为,实现公益目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确保这次活动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赵登举介绍了此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主要活动内容。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开展“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中国万里行”活动,组织媒体对环境维权的典型事件和公益律师进行宣传报道;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专项基金”,通过这一平台聚集社会力量,吸纳各方资源;联合多个部门在中央电视台举办“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大型公益晚会;组织、选拔具有社会责任感、有能力表达诉求、志愿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组织开展“中国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研讨会”,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推动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联合有关部门宣传表彰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今天的启动仪式由中国法律援助形象大使、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撒贝宁主持,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林业局和全国律协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今天启动仪式。
发表于 2008-2-19 13: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公益诉讼有望获人大立法支持

2008年01月19日   来源:检察日报

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发起的“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启动仪式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讲话中透露,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尚不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同立法专家、学者论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制度,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支持。  

    顾秀莲说,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中国的环保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制定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的重要法律,党的十七大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专门作出了部署,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与地方人大、政协都十分关心我国的生态环保工作,几乎每次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大会都有不少代表和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要求建立完善生态环保的有关制度。

    据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立法空白较多,在生态保护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环保公益诉讼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个人、社会团体、律师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比较低。司法部相关负责人说,环境污染具有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侵害人数多的特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单个的环境污染受害者,往往由于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弱势,以及技术和信息上的不对称等原因,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时有较大难度,迫切需要法律援助。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推出“2008法律援助绿色行动”活动,旨在倡导共建和谐生态环境的公民意识,为方便、快捷、有效地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建立资助机制,汇聚社会力量携手支持环保公益性法律援助。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参加仪式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等知名法学专家。(记者徐盈雁)

[ 本帖最后由 Halin 于 2008-2-19 13: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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