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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说书老人状告社科院 请求支付报酬及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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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7 10: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蒙古族说书老人状告社科院 请求支付报酬及原稿

       搜集《格萨尔史诗》专项工作曾被列入国家“六五”、“七五”、“八五”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的斯某根据他多年来采录、搜集的资料出版了《圣主格斯尔可汗》等书籍。但近日,蒙古族说书老人金某却将斯某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一并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斯某向其采录素材的过程中,未足额支付报酬。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起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金老人今年已经70多岁,是一位知名的民间艺人,近年来,先后被多家机构授予“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金老人诉称,被告斯某与其自1983年相识,于2001年5月邀请原告参加《格萨尔传》全集的审定工作。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原告将《格萨尔传》全集的原稿及录制的磁带交给被告,被告支付报酬,但至今尚欠有部分款项。而之后被告根据这些素材出版的书籍,不仅未付给原告任何报酬,还将被告自己的肖像和姓名印在书中,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原告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为收集和整理《格萨尔传》全集,原告奋斗多年,如今却未获得任何回报,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斯某支付其报酬50余万元并归还《格萨尔传》原稿。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作者:范诗蒙
发表于 2009-4-27 19: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1 法律意识的出现,很好。无论谁的对错。
2 民间的凋零,和被学术化,说明民间艺术的空间被挤压。需要喜欢这些的中产阶级消费它。
发表于 2009-4-29 13: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啊。。。蒙古人的法律知识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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