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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申请韩国国籍被韩国以"品行不端和危害国家安全"拒绝http://www.chuguo51.com/visa/2006/7/5/22446.shtml
中国朝鲜族权某(56岁)因其生活在中国的父母原为韩国国籍,遂要求韩国法务部批准其恢复韩国国籍。但法务部查出权某有非法滞留韩国的经历,据此驳回了申请。于是,权某向首尔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法务部。13日,法院判决,故意非法滞留韩国的中国朝鲜族属于“对韩国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的人”,法务部拒绝其恢复国籍申请的做法完全合法。
据估算,目前非法滞留在韩国的中国朝鲜族超过二十万。由于此次判决承认“非法滞留”可成为拒绝恢复国籍的理由,将会在申请韩国国籍的问题上引发不小的争议。
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原告明知违法,却长期非法滞留韩国,这是无视韩国法律的行为。根据《国籍法》,原告属于‘品行不端的人’,驳回恢复国籍的申请理由成立。”
法院补充说:“根据《出入境管理法》,非法滞留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禁,还可罚款2000万韩元。权某非法滞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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