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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媳妇与蒙古家族:半个世纪的文化对决(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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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2 11: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库布骑村志.人物系列之一

                                   (一)
    这是库布骑村的一个蒙古大家族,察哈沁氏,汉译为白 姓。老妇人1902年生人,寡居多年,或传说她从未有过丈夫,是按照旧时代蒙古人指物婚的规矩,指配给一把斧头,从而获得了家庭和养育权,养育了四个儿子、一个女儿。四个媳妇中,只有老四家是汉人,给这个家族凭添了很多异族文化磨和乃至磨檫的故事,也给这个村子造就了第一个蒙汉合壁家庭的例子,自然引人注目。
    老四家的那时在上小学四年级,因为是大龄上学,已有十六七岁,按她后来给侄辈闪烁其辞的说法是被你们的四叔哄回来的。她年轻时长得袅袅婷婷,花眉大眼,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蒜头鼻子、扇风耳、性子犟的一个蒙古汉子,他只不过身材魁梧些罢了。
    婚礼按照古老的蒙古礼节大办三日。老四家的头戴沉重的银饰玛瑙松石制成的华丽贵冠,梳着辫套,身穿蒙古长袍,被包装得俨然是个蒙古美丽少妇。头戴沉重,磕头无数,头昏眼花,在家惯大的老四家,早已忍受不了,想把头戴揭掉,却被告知还有仪式,只得作罢。老四家的本名叫张金花,婆婆给赐名为阿拉滕花,这是履行蒙古人给新媳妇更名的习俗,也是对其原名的意译,算是文化折中。这是1959年的事。
    金花刚过门不会说蒙古话,不懂礼节,“象个瓷人”,只知道笑,一有空就和小姑子踢毛毽,踢得花样众多,上下翻飞,无人能及。新媳妇总有不新的那天,得进入角色呀。第一道难关自然是婆媳关系,而且是不同民族的婆媳关系。婆婆不会说汉话。由于在旧社会受尽“犭虫立队””棒榔队”等兵匪的骚扰和奸商的捉弄盘剥,经历过舍弃金子般的热土、圣水似的故乡河的痛楚,对汉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戒惧。老太婆本想凭靠小儿子安度晚年,不料小儿子娶回一个小“少婷”(蒙古人对小脚汉族女人的称呼),正满肚子气呢。看着金花和老四娇声娇气,有时更是呼来喝去的,憨直的婆婆看不惯那“少婷”脾气。更难以容忍的是这个少婷夜里竟小便在盆子里,天明了才倒出去,哪有在家屙尿的道理?听传言少婷们夜里尿过的盆子,白天还和面呢,这个少婷倒是尿盆面盆还分得开。人要看不顺眼一个人,如磨道找驴踪,随处找得见不是。金花遇到了有生以来最严峻的挑战。
    不仅一处狼烟,还有妯娌这面。金花的三个嫂子都是二婚嫁到白家的。大妯娌给白家生了两个女儿,另外两个一直未生育。三个妯娌象是约好似的,看不惯这个少婷,讥笑少婷熬的茶象泔水,学说蒙古话象烂牛车轮子碾过石头路,趿拉哗啦响个不停,听得人耳朵受罪。偏偏少婷是个有心之人,采取分别对待的策略,对婆婆是委曲求全,因为那是老人,还养了咱们一场;你个烂妯娌算甚了,也凑红火给我扣屎盆子!你不仁我也不义,坚决反击。她放风说,她固然是少婷,但那可是黄花闺女嫁到白家门上的。这话击中要害,妯娌们更恨开了。又偏偏金花连着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更有了资本。她常常宣扬:大嫂给生了两个还是母货,嘻嘻......老二老三家身上连蚊子也没飞出一个......我虽然是少婷,给白家生下三个大棒榔后生,栽根立后,没功劳苦劳也有哇。
    气归气,骂归骂,日子还得好好过呀。金花主意硬,有心劲,她牢记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古训,决心融入这个家族,讽刺和挖苦更激起她的挑战欲。在一片不认同的眼光中,她开始了漫长的融入行程。她学说蒙古话,坚持不懈。即使别人说汉话,她也用蒙古话相对,磕磕绊绊也不难为情。从开头的一言半语,后来竟能说比较流利的蒙古话了,蒙古话她说了一辈子。金花在成年人那里难以获得尊重和认同,但是小辈们对她非常好,开口闭口四婶,有空没空去四婶家。她一见这些没娘娃娃就悲悯地叹道:多可怜......慷慨地拿出柜子里的红塘、红枣、糖饼让吃。后来这些侄辈长大成人,她还常常絮叨他们小时侯的事:谁谁可厉害了,被窝里悄悄扭他奶奶,奶奶直叫唤......谁谁每天早晨披着他四叔的大皮袄,坐在火炉子跟前暖肚子,象佛一样......谁谁尿了炕,拿笤帚盖上了,她也装了个不知道,等等。孩子们吃喝完了,她就盘问他们“受罪”情形,咬牙切齿道:蝎子尾巴后娘的心,老古人的话没空的!
    但是即使如此,她的境况依然难有改变。妯娌们认为她蜚短流长,嘱咐孩子们不可听他们四婶的话,那时个“醉了疯了一样的人,乱七八糟什么也说”。直到“文革”中发生了一件大事,事情才发生转机。在清理阶级队伍时,婆婆被划成牧主,接受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强制老太婆担土平地,故意让挑大筐,而且把湿漉漉的土装得满满的。七十来岁的老人受此折腾,没几天身体就垮了,晚上浑身困疼,叫外甥女拔火罐,满脊背乌黑。老太婆诉说,队长李某斥责她是“那霸的那霸”(恶霸的恶霸之意),要狠狠改造。金花很是不平。有天一早,李某来到院前责斥老太婆这么晚了还不上工,态度不老实,又叫担土。金花好言道:老婆婆实在熬不动了,再担土就是个死了,队长给换个轻些的营生,缓两天再担土吧。不料李某一楞眼,说,不行,门也没有,死也得死在地里,四类分子死了还省口粮了。金花的火气嗡一下起来了,她指着李某的鼻子骂道:你是人还是牲口,咋就喷的毛驴粪!谁家没有老人,四类五类那总是老人吧!越说越来气,扑上前要挖李某的脸,两人扭打在一起。李某大惊失色,在众人的哄笑中且战且退。白家以为金花闯了祸,战战兢兢等了两日,竟也无事,对老太婆的管制宽松了,头疼感冒也给请假了,而且其他四类分子也沾了光,因为积极分子们的气焰压下不少。后来人们开玩笑说,金花那一架打得让这个村的“文革”暴风骤雨提前刹了车。白家上下对她开始刮目相看了。老太婆虽然还是称她 “傻少婷,没个怕呀羞呀的”,但是加了一条很重要的评语:心好。
    几个弟兄的看法也大为改变。放着几条大汉保护不了老母亲,关键时刻挺身挡刀的竟是这个弱女子少婷。他们闷闷的说道:老四家的嘴不好,心还是正的,一个少婷,在咱们家的确也不容易。妯娌们的舌战和缓多了。所谓日久见人心,板荡识忠臣,金华的形象地位大为改观。(待续)
发表于 2009-9-13 04: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城遗址-黑城传说

夕阳下的黑城遗址
在当地的土尔扈特蒙古族中,至今流传着有关这座古城的这样一个故事。  
  
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位名叫哈日巴特尔(蒙古语,译为黑英雄)的蒙古族将军,在此筑城镇守。久而久之,人们便称哈日巴特尔为黑将军,此城便称为黑城。由于哈日巴特尔骁勇善战,不但晋升为将军,并深得皇帝欢心,将自己的小女儿许配给黑将军做哈敦(译意夫人)。   
  
后来,黑将军羽翼渐丰,权势强盛,竟然凯觎皇权,企图一统天下。这一阴谋被公主得知。她便将黑将军阴谋篡权的消息报告了父皇。皇帝在盛怒之下派数万大军进攻黑城,悬赏捉拿哈日巴特尔。但是大军对黑城久攻不下,为不使黑将军逃脱,只好把黑城围困起来。   
  
皇帝请来巫师卜卦,卦象说:“黑城地高河低,官军在城外打井无水,而城内军民却不见饥渴之象,必有暗道通水,如将水道堵截,则必胜无疑。”   
  

黑城遗址
于是,皇帝又增派一万大军赴鄂木讷河上游的咽喉部位,随着巫师们高声诵讼着《护律夏日毕其格》(意即“法律黄书”),军士们用头盔盛着沙土,很快地截断了河水,并筑起一道巨大的土坝。   
  
不几日,只见黑城内人畜饥渴,近城的禾苗枯萎。黑将军命令士兵在城内掘井,直挖到八十丈深还是不出水。在这饥渴难忍、万般无奈的情形之下,黑将军只得下令准备突围。临行前,他把全城的金银财宝投入枯井中,又对自己的两个孩子说:“你们去做财宝的主人吧!”,并祝愿说:“愿来日有个骑秃头青虻牛的人来将我们财宝取走”。随后,便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也活活埋入深井。又令士兵连夜凿通北部城墙,杀出了一条血路突围北上了。   
  
现今在黑城遗址西北角城墙上可以看到一个可容骑驼者进出的洞口,相传就是当年黑将军突围的洞口;在黑城内偏西北的那个大坑,相传就是当年不曾出水却用来埋藏了全城财宝的那口深井;而被当地人称为“宝格德波日格”的那座高大沙岭,相传就是当年大军截水所筑的大坝。

挖掘出640年前一张婚书

  额济纳旗黑城高耸的城墙、漫漫的流沙和优雅的佛塔,藏匿着无数的历史秘密。1983年至1984年,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李逸友先生率领的团队对黑城进行了考古发掘。这是对黑城比较全面系统的一次科学发掘。这次发掘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揭示了一些掩埋在历史尘埃中鲜为人知的秘密。其中在总管府一个可能是档案室的房址内出土了一些文书。这个房子被火烧过,文书被毁严重,但有的案卷的内容还保留得基本完整。在这类文书中,有一宗案件的诉讼审判文书卷,记录了一个悲惨的故事。

  婚书成枷锁大都女子失林流落黑城

  黑城在元朝为亦集乃路的总管府驻地。事情就发生在这个城市里。时间是1362年,也就是元顺帝至正二十二年,案件的中心人物是一位年轻的女子失林。失林是元大都人,父亲叫张二,母亲叫春花。失林是父母的大女儿。在失林到当嫁之年,有一个在她们家附近住的名字叫倒剌的大姐给失林说媒,男方是回族商人脱黑尔。元朝把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回族人属于色目人一类,地位仅次于蒙古人,远远高于汉人和南人,在做官、免差、纳税等多方面受到照顾。南人是南宋人,因为曾经顽强抵抗蒙古军队南进,投降最晚,所以被列为最下等人。而回族商人不仅社会地位高,而且也比较有钱。失林家乃小户人家,对这桩婚姻自然同意,于是由母亲春花作主,把失林嫁给了脱黑尔为妻。失林母亲春花的初衷肯定是期盼女儿通过婚嫁改变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过上比较好的日子。可是,脱黑尔并不爱失林,很快就将失林过房给另一个回族商人脱黑铁木作义女收养。脱黑帖木要带着在大都筹集的货物到岭北行省哈喇和林一带做买卖,还准备从那里继续向西到阿尔泰山以西中亚回族人集居的地方去,并要带着失林一起走。失林担心到了岭北或者阿尔泰山以西的回族人的地方,脱黑帖木把她当作驱口卖掉。驱口就是被俘虏受驱使的人,也就是奴隶。驱口在金朝即已出现,蒙古军队在西征、灭金、灭西夏、灭宋战争中俘虏了大量人口,所以驱口的数量比较多。失林家在大都,大都有驱口市场,公开买卖驱口。失林知道一旦被卖成为驱口,不但自己失去自由,自己的子孙也将代代为奴。因此,失林不愿意跟随脱黑帖木到岭北去。脱黑帖木并不勉强失林,以索回收养失林时曾经给脱黑尔中统钞二十定彩礼钱为代价,将失林改嫁给回族商人阿兀为妾。

  阿兀是亦集乃路礼拜寺教士所管的回族包银户,算是当地的有钱人。他原来有妻子,失林是他的妾。元朝允许娶妾,只要有婚书即可。阿兀曾经买了两男一女3个驱口。驱男是兄弟二人,弟弟叫木八剌,哥哥叫答孩;驱妇叫倒剌。这3个奴隶可能在阿兀的妻子那里劳动。因为失林是单独居住的,文书中没有她与驱口打交道的任何相关记载。阿兀带着失林从大都回到亦集乃城后,仍旧经常到岭北去做买卖。根据记载,元朝从大都去岭北行省哈喇和林,有3条驿道,其中一条叫纳邻道,是专供军情急务使用的的一条小道,一般公务不准使用。纳邻道从大都至呼和浩特附近托克托县的东胜州,再向西至河西走廊的甘肃张掖,然后折向北经亦集乃城到岭北的哈喇和林。纳邻道在亦集乃路境内有8个驿站。亦集乃城是中原和河西走廊与岭北交通枢纽。一些商人在这里囤积货物,作为穿越大漠到哈喇和林等岭北行省一些地方经商的据点。失林的丈夫阿兀正是这样一个居住在亦集乃城的回族商人。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三月,阿兀到岭北做买卖期间,失林与邻居闫从亮相识。

  困苦遇知音青年男女情梦难圆

  闫从亮原来是陕西行省巩昌府巩西县所管军户。至正十九年(1359年),反元起义军攻破巩昌城,闫从亮逃避战乱跑到河西走廊。他先到甘肃的永昌,至正二十一年(1361)又来到亦集乃路,先住在城东关,后与城里住户沈坊正合伙熟造马用的油皮韂,跟失林成了邻居。当时黑城城内和东关的基层社会组织称为坊,如永平坊、清平坊等。管理每个坊人叫巷长,相当于中原的里正。失林家的邻居叫沈坊正,似不是人名,而是官名,如今天张村长、李主任之类,姓后加官职的一种称呼。元末战乱时期,内地来亦集乃路躲避战乱的人较多,把沈巷长叫成沈坊正,或者内地的沈方正来到亦集乃城内居住都是可能的。孤独寂寞的失林隔墙经常看见一个小伙子到沈坊正家的房上晾晒油皮韂,得知小伙子叫闫从亮,年龄24岁,与自己同岁。失林家门前有一口井,沈坊正家也使用这口井。闫从亮到这口井去打水,时常遇到也去打水的失林。一来二去,两人熟悉起来。

  失林老家在繁华的大都,亦集乃路离家有三四千里远,而且没有一个亲人,在阿兀家经常遭受打骂,还担心说不定何时阿兀把她当驱口卖掉,因此心中很苦闷。认识闫从亮后,失林便经常找小闫,把他当作知心人诉说自己的不幸经历和心中的烦恼。闫从亮禁不住失林感情的熏陶,便提出让失林把她与阿兀的婚书偷出销毁,然后向官府状告阿兀把良家女子失林作为驱口对待,等官府判阿兀与失林分离后,他再娶失林为妻。

  至正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过午,闫从亮到井上打水,失林把偷出的婚书从怀中掏出交给闫从亮。由于失林不识字,把存放在一起的3张文书一起偷出,让闫从亮挑出她与阿兀的婚书。闫从亮也不识字,只好到街里找一个识字的史外郎识读。史外郎看完后告诉闫从亮其中一份是失林的婚书,另外两份是买驱口木八剌、答孩和倒剌的文书,并问闫从亮这3份文书是哪里来的。闫从亮说是在东街等着买柴火时拣的。史外郎告诉闫从亮这些文书都是人家有用的东西,不要毁了。二十七日,闫从亮把买驱口的两件文书退给失林,同时告诉失林晚上到他住处商量事情。晚上掌灯时分,失林到了闫从亮住处。闫从亮从房檐下取出婚书,两人商量后,把婚书投到灶内烧毁。二十九日,从岭北做买卖回来的阿兀在大街上遇到史外郎。史外郎告诉阿兀,曾经有人找他看过阿兀与失林的婚书和阿兀买驱口文书。阿兀立即回家查看,发现放在红木匣里的文书都不见了,问失林文书哪里去了。失林从铺盖里取出两份文书,说3张纸我给邻居小闫看来,小闫还给了我这两张纸。阿兀拿着剩下的两份文书到了城外西南角的礼拜寺,在礼拜寺门口遇到了在官府做事的徐典。阿兀请徐典看后,按照徐典的意见,立即把此事告到官府。

  总管府官员根据刑房呈报的文件,立即把原告阿兀、被告闫从亮、证人史外郎和失林都带到衙门,审问了两天两夜。失林和闫从亮如实供认。供词和证词等,都按照当时官府断案规矩办理完毕。最后,失林被判责笞七十,然后让阿兀当场领回严加看管。因为案卷的文字缺失,不知闫从亮的判决结果。

  年纪轻轻的失林,3次嫁给回族商人,最后远离家乡,远离亲人,没有爱情,没有朋友,在地处西北沙漠戈壁中的的亦集乃城孤独地生活。丈夫阿兀是回族商人,失林与他民族不同,宗教信仰不同,生活习惯不同,而且他经常到岭北等地去做买卖,夫妻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不多,况且失林又不是正妻,地位不高,还有时被打骂。所以,失林觉得很不幸。她渴望爱情,渴望幸福,一旦遇到充满青春活力而又能倾诉衷情的闫从亮,便迫切地要把自己的渴望变成现实。但是,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特别阿兀是有钱的回族商人,在亦集乃路上层的关系很多,能够轻而易举打碎她的梦想。失林被阿兀领回去后怎么样了,婚姻是否维持还是很快被转卖他人,闫从亮被判何种刑罚。这时已经到了元朝晚期,明军在6年后攻占了元大都,9年后收降了亦集乃路。失林的命运是否会因此会改变,历史对此没留下任何只言片语,没有给读者以判断的蛛丝马迹。

  军情逼家破草原寡女莲花无言被嫁

  在失林婚姻案件发生之后3年,即至正二十五年,也就是1365年,黑城又出现了一个女子悲惨婚姻的故事,令人唏嘘不已。记录这桩事情的是一件出土的婚书。婚书中的女子叫巴都麻,现在仍然有蒙古族妇女叫这个名字。巴都麻为藏语,意为莲花。她父母为她起了如此美丽的名字,肯定是对她未来的命运寄予了美好的祝福和希望。只可惜世事变迁,命运无常。元朝《通制条格》“户令·婚姻礼制”对婚姻有明确法律规定:人伦之道,婚姻为大,但为婚姻,须立婚书,免得争讼;蒙古人不受此限,可以不立婚书;色目人自相婚姻可以从本族风俗。但在实际生活中,蒙古人和色目人也往往为了减少纠纷而订立婚书。亦集乃路出土与婚姻有关的文书有好几件,其中有一件就是巴都麻婚书。

  订立婚书的人是蒙古人脱欢,他将弟媳巴都麻改嫁给亦集乃路的哈立巴台为妻。婚书上写明,脱欢是岭北哈喇和林地方的蒙古人,身份是元顺帝的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位下军户。脱欢的弟弟脱火赤也是军人,因病死亡,抛下弟媳妇巴都麻。巴都麻只身一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于是由兄长脱欢作主,将巴都麻改嫁给亦集乃路哈立巴台为妻。哈喇和林是蒙古帝国的第一个都城。从哈喇和林到亦集乃路,《马可·波罗行纪》记载有40天路程,中间要穿过荒凉的大沙漠。巴都麻被丈夫的哥哥脱欢带着经过如此遥远路程的艰难跋涉,风餐露宿,来到漠南,被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哈立巴台。哈立巴台的父亲叫吴哈厘,原来是亦集乃路纳粮军户吴子忠家的驱口,后来改变了驱口身份,成为有自己人身权利的良民,也就是与其他百姓一样具有自由的普通平民,但仍在吴子忠户下当差。这一情况表明,吴哈厘虽改变了驱口身份,但仅比驱口社会地位略高一点,仍处于社会底层,经济状况也未必很好。哈立巴台出身于这样的家庭,可能娶媳妇成了比较困难的事情。不然,他不会娶一个素不相识的年轻寡妇。从名字及父亲吴哈厘驱口身份判断,哈立巴台可能是西夏遗留在亦集乃路或者是蒙古大军征服西夏首都等地俘虏的党项人的后裔。

  脱欢把弟媳改嫁与哈立巴台,作为当家人与哈立巴台立了婚书。婚书中写的理由是:“今为差发重仲,军情未定,上马不止,盘缠厥少,无可打兑照期。”这时农民起义的战火已经燃遍大半个中国。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正率领军队转战中原,军情急报不断,形势变幻难测,元朝的统治已岌岌可危。驿路上的铺马飞驰,朝廷征调兵马的命令频频下达。作为皇太子位下的军人,脱欢要随时准备听从命令上马出征。按照蒙古军队的惯例,军人出征打仗的军马、盔甲、武器、口粮等一应盘缠全要自己准备。而脱欢家中困难,出征的“盘缠厥少”,于是,订立的婚书约定只向哈立巴台要三石粮食作为彩礼,便将弟媳巴都麻嫁出。脱欢用这三石彩礼的粮食,置办盘缠,以便随时到皇太子麾下随军征战。这件婚姻契约文书,不仅反映了亦集乃路地区的婚姻状况,同时可以看出元朝末年,连绵不断的战争使蒙古草原上经济凋敝,社会动荡,人心浮动,以游牧为生的漠北草原蒙古族百姓家庭生活与中原百姓一样,甚至可能比中原百姓还要困苦无奈。巴都麻是蒙古人嫁与一个刚刚摆脱驱口身份的党项人的儿子,事情本身已经说明漠北蒙古族百姓的悲惨境遇。同时也表明,漠北草原成年男人恐怕均已被迫应征上了战场,很难找到一个收留巴都麻的男人,更难有拿出三石粮食娶巴都麻为妻的男人。巴都麻作为丧夫的单身女人,已成了兄长上战场前的累赘和换取出征盘缠的物品。为了活命,她只能逆来顺受,无声无息地活下去。除此文书外黑城再没有发现有关巴都麻的任何记载。7年之后,明朝大将冯胜收降亦集乃路,将这里的军民迁入长城,不知巴都麻这朵莲花落得何等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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