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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5 20: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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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法律永远也不可能强迫家长把孩子送入蒙校. 但在自治区范围内要求所有的普通中小学校都加设蒙语课程, 要求所有的蒙族学生不论在什么学校都要履行接收母语教育的义务,这个却是完全能够做到的.</P><P>我们的自治法规决非一无是处, 比如,他至少规定自治区主席是蒙古族,至少保证了民族干部的比例,当然,你可以说他们都毫无实权,都是摆在那的花瓶... 但不论如何, 你也要承认一点, 那就是民族干部的存在, 仍然是我们最终实现民主化的基础, 我们难以想象没有自己政治代言人的民族怎样去实现民主... </P><P>同样, 对于民族语言的保护也是类似的, 你可以质疑, 既使让所有的蒙古学生都接受或多或少的母语教育, 也不能保证他们真的能使用自己的语言(现在很多加授蒙语的学生, 学了好多年但就是讲不了的可能还是占了大半), 但这是保证一个民族语言不会短期内彻底消失的最有力基础, 而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 我们才可能去争取在社会中形成广范的语言氛围, 以保证这种她作为一种活的语言.</P><P>内蒙古蒙古人口比例仅10%+,而除了通辽近50%的比例之外,其他地区的比例恐怕都不及10%,或仅略多... 而这样的一个人口比例, 对于任何一个民族来说,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保护, 其自然同化的过程是难以必免的, 除非你被圈入与世隔决的保留区.</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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