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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灯节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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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8 17: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P>天底下没有任何人和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这个实力</P>
<P>――――――――――――――――――――――――――――</P>
<P>唉,既然你都已经说出这样的话。我只有觉得无奈的份了。</P>
<P>在我看来天底下不可侵犯的事情很多:</P>
<P>信仰――当然你没有信仰的话,就无所谓了</P>
<P>人的自由和尊严</P>
<P>生命的权利</P>
<P>人伦</P>
<P>科学精神</P>
<P>。。。</P>
<P>这都是不可侵犯的。</P>
<P>美国人为什么有实力?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信仰。恰恰是因为他们对自由和民主信仰的比其它人更根深蒂固。</P>
<P>现在的年轻人,对社会对世界还没有个全面认识之前,就已经学成了个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者,可悲!</P>
<P>看来是没法和你沟通了。</P>
<P>even now 还是想再次建议你,把那些有关佛教的亵渎言论赶紧收回去。因为这里的蒙古人还是有不少信仰喇嘛教的,即使不信至少我们很多人的长辈都是喇嘛教徒。对别人信仰的亵渎,即使从道德的角度也是不应该的吧。</P>
<P>如果你觉得道德也没什么大不了。没有信仰,你至少总有喜爱的人吧。打个比方,比如你的母亲,还有你恋爱过的女孩。难道你也认为她们被“有实力”的人来肆意淫污侵犯是合乎道理么?</P><br><br>

发表于 2005-11-18 17: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喜欢乱伦是你自己的事情,别人也管不了,我没跟你说伦理的问题,如果你往乱伦上想,只能说明你胡思乱想。
发表于 2005-11-18 17: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P>过佛教节日,最理想就是。。。。男女双修,学习交欢佛的功法,大吉大利,走向圆满</P>
<P>如果佛的党代表和尚不交欢,小和尚从哪里来?</P>
<P>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
<P>这是你得原话,傻子也不会认为你这是在讨论佛教理论,在这个蒙古人佛教信仰的帖子下面,是你把话题转到性。</P>
<P>我做的这个比方:“是不是只要有实力,别人就可以随意侮辱你的母亲和爱人”让你感到不快了吧?那么现在请你反思一下你刚才说的这句话:“天底下没有任何人和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这个实力”。这个比方不是在你这个观点下的推论么?</P>
<P>我承认“没有信仰”“不懂得神圣”,这是你们汉族的特点,当然也是优势――这让你们做什么说什么,都可以了无牵挂。</P>
<P>但汉语有句话:“将心比心”。既然你刚才感到了不快,说明你自己也是有不可以被别人侵犯的人和事,不是么?!</P>
<P>那么,你认为你刚才玷污别人信仰的话,就是可以随便说出口么,没有什么错误么?――仅仅因为你说这种话自己会感觉“爽”?!</P>
<P>所以,你说什么“天底下没有任何人和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这个实力”根本就是一句你自己都不愿意接受的屁话。</P>
<P>退一万步,就算它成立.</P>
<P>我们想知道:你倒是有什么样的“实力”,可以随意侵犯一个有几千年历史几亿信众的宗教呢?!</P><br><br><br><br><br><br><br><br><br>

发表于 2005-11-18 17: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亵渎宗教信仰的问题没有商量与讨论的余地,直接驱逐出境算了!</P>
<P>建议论坛赶快制定一份完整的规则</P>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7 22:24:18 | 显示全部楼层
<P>                              </P>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7 22: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P>燃灯节来临之际,祝全国各地的同胞们身体健康,事业有成!</P>
<P>愿一切众生法喜充满,禅悦为食!</P>
发表于 2005-11-17 23: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P>祝贺</P>
发表于 2005-11-18 10:24:20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白色</I>在2005-11-17 22:29:16的发言:</B><BR>
<P>燃灯节来临之际,祝全国各地的同胞们身体健康,事业有成!</P>
<P>愿一切众生法喜充满,禅悦为食!</P></DIV>
<P>
<P>谢谢!你就是故乡上的白色完美么?</P>
<P>也希望这次各地的燃灯节活动都能够举办成功!</P>
发表于 2005-11-18 11: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P>呵呵</P>
<P>我到黄科大跟他们过</P>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8 16: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愁容骑士,</FONT></STRONG></P>
<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你好!是我哦   祝你节日快乐!</FONT></STRONG></P>
<P><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好久没见了,今年也一块过燃灯节吧 </FONT></STRONG></P>[em05]
发表于 2005-11-18 16:2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签名是:只为白。
发表于 2005-11-18 16: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P>achita !</P>
<P>晚上就和几个新疆的朋友一块吃饭,要商量这个事情。</P>
<P>去年北京的那次虽然人很多,但觉得还是有不合适的地方――居然办在维族餐厅!而且去年一开始就上了太多的白酒,到最后所有人都喝多,还险些发生斗殴。虽然本人也是个酒鬼,但是就像搂主所说:</P>
<P>“蒙古人,在染灯节这一天不杀生,不吃肉,吃炒面和素食”</P>
<P>既然是一个传统的宗教节日,即使我们不一定都信奉喇嘛,但至少应该表现出一种恭敬。</P>
<P>祖拉节是藏传佛教教徒的节日,是蒙古人的节日,而不应该是“新疆人”――这个地理概念人的节日.</P>
<P>对这个节日。我有个看法:</P>
<P>一方面内蒙的蒙古人应该找回这个传统,即使不皈依喇嘛教;</P>
<P>另一方面新疆的蒙古人也不应该把这个节日限定在新疆范围内,过分强调所谓的“地域特色”。</P>
<P>衷心希望所有的蒙古人都有属于自己共同的节日!</P><br><br>

发表于 2005-11-18 16: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佛教节日,最理想就是。。。。男女双修,学习交欢佛的功法,大吉大利,走向圆满。
发表于 2005-11-18 16: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欢佛正式的说法是双喜佛,如果佛的党代表和尚不交欢,小和尚从哪里来?
发表于 2005-11-18 16: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的网友请注意你的言论。</P>
<P>如果你这样说是不了解藏传佛教我可以给你一个粗浅的解释:</P>
<P>所谓男女双修和欢喜佛,并不是俗世的“男女媾和”而是有其特定的意味,之所以现在有人把它歪曲,那是因为对佛教的不理解和一种缺少信仰而导致的庸俗心态。</P>
<P>如果你这样说纯粹是蓄意捣乱,那我就可以告知管理员,对蒙古人传统信仰的宗教这种亵渎性的言论,在蒙古人的论坛上应该是绝对被禁止的。</P>
发表于 2005-11-18 16: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破不立,天底下没有任何人和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这个实力。
发表于 2005-11-18 16: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力达到一定的水平以后,比如说美国人,完全可以说是仅次于上帝的人。
发表于 2005-11-18 16: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死了。。。。呵呵,并不是说尼采否认了上帝的存在,而是否认了那个拟人化的上帝,无所不在的上帝永远都是无所不在。
发表于 2005-11-18 19: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承德普乐寺是密宗寺院,可惜建国后没有喇嘛在里面修行了!变成了纯粹的旅游景点了,大家可以去看看!
发表于 2005-11-18 19: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lien</I>在2005-11-18 16:33:12的发言:</B><BR>过佛教节日,最理想就是。。。。男女双修,学习交欢佛的功法,大吉大利,走向圆满。</DIV>
<p>    beyee medej hiree tataj yari,,jolbin emiin huu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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