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
|
| 调整后部委 | 合并、调整或包含的原部委 | 新增下属机构 | 隶属关系调整 | 撤销部门 | 备注 |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部制不变) |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委员会 | | 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
| 财政部 | 财政部 | | | | |
| 中国人民银行 | 中国人民银行 | | | | |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 | 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
| 交通运输部 | 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 国家民用航空局 | 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 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考虑到我国铁路建设和管理的特殊性,保留铁道部。同时,要继续推进改革。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 国家公务员局 | 国家外国专家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 |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环境保护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 | 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设部 | | | | 不再保留建设部 |
| 卫生部 | 卫生部、药监局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