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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去掉规则“只针对论点论据,论证,其余的全部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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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1: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只针对论点论据,论证,其余的全部删除;
    这个规则成了版主随意删贴改贴的理由。本来每个人说话都有自己的风格,没有明显的谩骂攻击,就不应该删贴。而目前版里的几个版主自己规定了这个狗屁规则,按这个规则随意修改删除帖子。发的帖子都是网友的劳动成果,这么做不尊重网友,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的讨论。
    要求版主将此帖顶置一段时间(具体时间贴内讨论),让大家讨论,发表看法。
    要求版主不删除、修改本贴中的任何言论。
发表于 2008-3-13 23: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结伙自立的小圈子,就象一群人商量好了去操场踢球.


觉得队员水平不行,不去也行
觉得裁判水平不行,不去也行!

当然欢迎,结伙自立的圈子,不是对所有人开放的,
是对认同结伙时候的规矩的人开放的!
发表于 2008-3-13 23: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不合适,  还是在先假设"这个版快属于"公共"
你作为公共的一分子, 能代表公共多少部分???

假已"公共"之名.  -------------行使假设的无限权利.
真应该好好探讨一下,自由权利和限制了.


塔林汗欢迎任何人,但是<辩论版快>只为辩论存在
所以
删除会一直继续,
不喜欢的可以到<蒙古杂谈><都市版快>






本人不喜欢博客,本人喜欢辩论,
这个也不是几个人的地方,
从家园开始蒙古论坛企图摆脱模糊管理的圈子.
这个只是一种尝试.

一直到<辩论版快>门厅冷落,才会宣告失败.
我坚持,你反对,管理员在观望.........
我们谁说了也不算

看结果.如果这个版快制度不合理,人会用脚投票.
如果合理,还是用脚投票.

半年后看结果吧!
发表于 2008-3-13 23: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塔林汗欢迎任何人,   但是<辩论版快>只为辩论存在
所以
删除会一直继续,
不喜欢的可以到<蒙古杂谈><都市版快>
发表于 2008-3-13 23: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去其他斑快发帖子!
发表于 2008-3-13 23: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部分人要规则,另一部分不要删除

听谁的?

难道要少数服从多数,对不起,在小圈子里,不要假借集体行使暴力.

就算是只有我一个要在斑快里要规则,所有人都不要规则.都无所谓.

这个叫集体暴力,不是民主.

中国历史一直就是这种集体暴力.被洗脑了吧!朋友
发表于 2008-3-14 00: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湖南"痞子运动"的时候27年,-----------可能不准确
也有暴民投票,是否要杀死地主,是否要搞地主的女儿,结果呢?全体同意.
国内一些人说,将来民主了,投票抉择5个自治区的未来,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他们也是个小圈子,

论坛也是个小圈子,小圈子里还有小圈子.



这个斑快施行的是,自治,   自 决.
你们投票没有用.

多了解些关于什么是民主的知识吧!
发表于 2008-3-14 00: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月化号去美洲建立美国的时候.

船上有两类人,一种是清教徒,一种是陌路人------他们或者被迫害或者想到新地方创业

原则上他们在新大陆上有无限的自由.
但是为限制这种无限的自由
签定了<五月花号公约>
奠定了一个基础
以后你要来新大陆,你就要遵守这个公约.
以后有签定了许多公约,
这些公约的历史,就是美国的历史!
发表于 2008-3-14 00: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纯辩论爱好者去塔林汗建立斑快的时候.

船上有两类人,一种是纯辩论爱好者,一种是半纯辩论爱好者------他们或者被迫害或者想到新地方创业

原则上他们在新斑快有无限的自由.
但是为限制这种无限的自由
签定了<辩论斑快公约>
奠定了一个基础
以后你要来新斑快,你就要遵守这个公约.
以后有签定了许多公约,
这些公约的历史,就是辩论斑快的历史!
发表于 2008-3-14 00: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去搜索一下

清教徒,  五月化号 补一下民主是什么,在回复吧!

去年还能查(权利型国家主义)(义务型国家主义)这两个词汇.

现在不知道怎么了,查不了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了!

不要每天集体暴力了!脑子都被屏蔽了!
发表于 2008-3-14 00: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删的好,删的对,删的有理
发表于 2008-3-14 00: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是个大趋势,愿不愿意都必将到来.

集体暴力似的民主,不是民主,是暴力........比极左和极右都暴力

蒙古人应该警惕这个,

可惜,都不知道这个.

傻不西西的说,少数服从多数,
发表于 2008-3-16 15: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这里当土皇上了还谈什么民主?
民主?言论自由?在你这里,以你的第5条,以你的武断、主观删除了多少帖子?
别人说你几句你就受不了?还在论坛混个什么?我就奇怪,为什么你这样的人会当上版主!
对你进行人身攻击?那你删除我们的帖子算不算是管制言论自由?
没有进行漫骂的,没有任何恶意的调侃都被你以第5条规删除。

你是不是在别的论坛被人骂、被人删,然后到这里了,当上版主了,就开始行使你的意志了?
发表于 2008-3-16 16: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0477 于 2008-3-14 00:59 发表
民主是个大趋势,愿不愿意都必将到来.

集体暴力似的民主,不是民主,是暴力........比极左和极右都暴力

蒙古人应该警惕这个,

可惜,都不知道这个.

傻不西西的说,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暴力是针对愚民们说的,难道你把我们都当成愚民?
把我们当成愚民,然后剥夺我们说话的权利?
你比斯大林之流还牛叉了吧?!
说我们集体暴力?我认为你是独断专行!
个人有个人的说话风格,没有必要按照你的思维方式来说话。
也没必要按照你的思维方式来讨论什么问题,你把你的方式强加给我们,你不是独断专行吗?
发表于 2008-3-16 16: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的第5条又跑哪儿去了?

说我们傻不西西的?这是对我们集体的污蔑。以你版主的身份,针对我们集体的污蔑。

我要求你道歉不过分吧?
发表于 2008-3-16 16: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印度阿三 于 2008-3-16 15:55 发表
你在这里当土皇上了还谈什么民主?
民主?言论自由?在你这里,以你的第5条,以你的武断、主观删除了多少帖子?
别人说你几句你就受不了?还在论坛混个什么?我就奇怪,为什么你这样的人会当上版主!
对你进行人身 ...

阿三我武断,主观的证据.
在几楼?

除了这个楼主的一个"老糊涂"之外
我给他重新编辑了以后.
并道歉了!

删你的帖子在那个水贴里.你去找管理员投诉去.

要证据,没有证据就是造谣.


还有不要动不动就假借"大家""全体"
这些词汇.

就是顶着马甲上
还是个位数,继续注册马甲上吧!
造成一个群起攻之的局面,假借"大家""全体""这么多人"
要挟管理员去!

这个对我没有用!
发表于 2008-3-16 16: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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