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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河北沽源非法开垦原始草原 京津生态屏障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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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 00: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P>关注!</P>
 楼主| 发表于 2006-4-2 09: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P><a href="http://www.cav.net.cn/doc/Article/200512285750-1.shtml" target="_blank" >http://www.cav.net.cn/doc/Article/200512285750-1.shtml</A></P>
<P>                                                                   --中国农业信息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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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5><STRONG>内蒙古扎赉特旗开垦草原行为受到查处</STRONG></FONT></P></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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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4></FONT>
<P><FONT size=4>  日前,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对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开垦草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将此事件的处理情况向全国草原监理系统发出通报。</FONT></P>
<P><FONT size=4>  据反映,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政府及有关部门,自1996年以来近10年内,以招商引资为名开垦了草原和沼泽地达100万亩,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破坏和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等。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于今年4月中旬派出调查组,赴扎赉特旗进行了调查核实。</FONT></P>
<P><FONT size=4>  经调查,扎赉特旗在草原保护和建设工作中确实存在着部分草原被划作宜农荒地遭到开垦、草原承包经营体制不够完善导致农牧民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1996年,扎赉特旗在当时整个自治区要求进行土地开发的大背景下,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开始实施“开发土地、种植引资”。由此引发了扎旗1996至1998年连续三年的开荒热。据相关资料显示,先后有旗国税局、民政局等单位和旗内外个人共35家投资承包,以后由于上述承包人又私下分包,导致实际承包开垦的单位和个人达到200余家。1998年以后扎赉特旗所在的地区连续干旱,导致种植业生产条件严重恶化,大量新开垦土地撂荒,对草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FONT></P>
<P><FONT size=4>  为此,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扎赉特旗对处理意见和整顿措施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废止了《关于种植业引资开发的暂行规定》(扎政发〔1996〕第42号)和《关于种植业引资开发暂行规定的补充通知》(扎政发〔1996〕第61号)等土地开发相关文件;严肃处理滥开荒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有关责任人,撤销了问题严重的努文木仁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职务,由旗纪检委对分管土地的副职给予纪律处分,责令该乡新任领导班子对涉及乱开荒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有关人员和村干部继续进行处理,并要求限期恢复草原植被;重新理顺完善草原权属关系,制定了《扎赉特旗理顺和完善草原“双权一制”实施办法》,对所有草原承包经营关系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采取草原围栏封育、草原禁牧、成立专项工作组清查草原使用情况等有力措施,全面加强草原管理。</FONT></P>
<P><FONT size=4>  草原是国土的主体和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绿色生态屏障和最为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是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农牧民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FONT></P>
<P><FONT size=4>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通报中要求,各级草原监理机构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草原监理机构的神圣职责,认真做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工作。要对扎赉特旗开垦草原事件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开垦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等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维护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FONT></P></TD></TR></TABLE></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 9:25:32编辑过]

发表于 2006-4-3 2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败类。
 楼主| 发表于 2006-4-1 09: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转自:<a href="http://www.cav.net.cn/doc/Article/20063194441-1.shtml" target="_blank" >http://www.cav.net.cn/doc/Article/20063194441-1.shtml</A></P>
<P align=right><FONT size=3>农科院草原研究所</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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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FONT size=5>河北沽源非法开垦原始草原 京津生态屏障受损</FONT></STRONG></P></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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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4></FONT>
<P><FONT size=4>    北出京城260公里的河北省沽源县,有一片900平方公里的原始草原,它是颇负盛名的京北坝上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距北京最近的原始湿地,也是阻挡风沙入侵京津的最后一道屏障。这里还是滦河和潮白河的发源地,其生态环境与北京的环境及主要饮用水质量息息相关。然而,在这片草原腹地的平定堡镇温铁炉村却发生了两起非法开垦原始草原的事件。 <br>    两份租赁合同――― <br>    几千亩草原被肆意开发 <br>    2004年1月,沽源县电视台播出一则消息:国有食品公司对外租赁牧场。温铁炉村村民郭振林作为唯一的投标人,以46万元的价格获得了6758.65亩草原50年的使用权。2005年3月16日,沽源县国土资源局与郭振林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用途为农用地。郭振林承租这块草原后,县里又批给他1500亩占补平衡指标,允许他在这块草原上开垦1500亩耕地。2005年5月,县国土资源局一负责人通知他,占补平衡项目已经批了。于是他就围着县畜牧局为防沙养草而设立的围栏进行开垦,到底开了多少亩他自己心里也没数。 <br>    2004年春天,北京金运淀粉糖有限公司的王希波以办旅游区、建跑马场为名,与村委会主任签订承租2000亩草场合同,租期30年,每亩租金15元。据村民刘发喜回忆,当时村里让村民签字,说是为村里修路,建旅游区、跑马场、高尔夫球场,大家认为这是为村民办好事,就签了字。村民王光起说,让我签字时没说占用那么多草原,更没说开垦草原种地。谁知,王希波承租后,立即将草原做耕地使用,草籽一粒没撒,只种胡麻、菜籽;旅游区没建,原有的度假村也拆得差不多了。时至今日,王希波也只付了5000元订金,没交其他承包费。 <br>    两个处理决定――― <br>    与实际有差距村民不买账 <br>    2005年5月后,温铁炉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呼吁制止破坏草原的行为。9月20日,沽源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郭振林租赁的草场,除留下1500亩打草场,其余草场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和温铁炉村民共同放牧;温铁炉村第六村民小组草场内耕地,除留下400亩原有耕地,其余由郭振林恢复草场植被;非法多开垦的1258亩草地,由郭振林于2006年6月底前自筹资金恢复为多年生牧草地;王希波开垦的1650亩草场,由王希波于2006年6月底以前自筹资金恢复为人工种草地,播种草种为国家二级以上种子。2005年王希波没有按照约定改良草地,而是将草原变为耕地,应交纳1500亩草地的承包费76500元(51元/亩)。其中,上缴县畜牧水产局45000元作为植被恢复储备金(30元/亩),另扣除机耕费9000元(6元/亩),剩余22500元交温铁炉村村委会,资金用途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没收王希波非法超开150亩草地的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金额罚款。按25元/亩收入计算,两项共计款7500元。2006年给王希波留下270亩草地(原合同不变)建跑马场,其余承包草场由村委会与其协商解除合同。 <br>    时隔不久,县政府又做出第二个处理决定,与第一个处理决定不同之处有四:一是在温铁炉村第六村民组留出100亩草滩,作为该村宅基地用地;二是没收郭非法开垦的1258亩草场违法所得,并处以1倍金额罚款,按51元/亩(原25元/亩)收入计算,两项共计款128316元;三是王希波没有按照承包合同和改良草场的规定履行义务,由镇和村委会与王解除原承包合同,王的草场改良承包费提高到51元/亩,共计84150元;四是对郭罚款和王交纳的承包款共计212466元全部交给温铁炉村委会。 <br>    上述处理决定说明,沽源县对群众反映的非法开垦草原的问题还是比较重视的。然而,村民对“处理”并不领情。村民认为,县里认定的开垦面积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村民让记者看了一份温铁炉村开垦草原草图,上面画着郭振林、王希波所占草原的位置和面积。其中,郭振林开垦了6块草原,合计4321亩,王希波开垦1750亩。村民们要求有关部门解释清楚,郭振林早在2002年就开始承包草场,2003年圈围栏,为什么2005年1月才签合同?郭振林大面积开垦草原2005年5月就开始了,而这1500亩占补平衡项目的可研性报告成文日期却是9月13日,《张家口市2005年第一批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入库通知》成文日期是11月2日,也就是说在郭振林开垦这片草原半年后,即村民上访后才补办的。村民说:“共同放牧”的处理意见也是违反河北省地方法规的,早在2003年河北省就发布了《家畜禁止放牧实行圈养的暂行规定》。村民认为,这其中必有蹊跷。如果没有县里有关部门的默许和有关领导撑腰,郭振林、王希波没有胆量大面积开垦草原。 <br>    开垦草原――― <br>   何以能“先上车后买票” <br>   发生在沽源县的这两起破坏草原事件,违反国家禁止非法侵占草原、禁止非法改变草原用途等多项禁令。 <br>    2004年5月,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彻查非法开垦征占草原行为,严肃查处强行占用、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少批多占等非法使用草原的重大案件。要求高度重视借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在草原上种植农作物或其他经济作物等非法使用草原行为的查处。通知强调,对划定的基本草原,依法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不准以发展粮棉生产的名义非法开垦草原,不准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名义非法占用草原。<STRONG>2005年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在2003年3月1日后开垦草原的,一律以非法开垦草原论处。严禁超越批准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批准征占用草原。 <br></STRONG>    沽源县有关负责人是这样解释的,6月坝上草原进入旅游旺季,造成监管不力,致使郭振林、王希波二人多开垦了大面积的草原,这对其他村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对此一定要追究责任,该处理的一定要处理。至于郭振林未经批准就私自开垦草原,县里的说法是因为想多上几个项目,坝上封冻期长、无霜期短,只有3个月施工时间,等上级批下来再干就来不及了,只好“先上车后买票”了。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只是在运作中出了点问题。 <br>    隆冬时节,记者在草原上看到:远处几匹马悠闲地吃着草(见图),近处收割胡麻后留下的一片片齐刷刷的黄根在雪后格外耀眼。温铁炉村村民痛心地说:恢复这片原始草原需要几十年!   (何小燕 任胜利)</FONT></P></TD></TR></TABLE></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 9:24: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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