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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9 1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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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国难当头,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时刻,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了《论新阶段》的政治报告。他在“全中华民族的当前紧急任务”中提出:“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民族的。针对着敌人已经进行并还将加紧进行分裂我国内各少数民族的诡计,当前的第十三个任务,就在于团结中华各民族(汉、满、蒙、回、藏、瑶、夷、番等)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⑨这实际上是抗日战争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总方针。毛泽东在报告中还提出了民族工作的四项基本政策:“第一、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第二、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第三、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第四、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上述政策,一方面,各少数民族应自己团结起来争取实现;一方面应由政府自动实施,才能彻底改善国内各族的相互关系,真正达到团结对外之目的,怀柔与羁縻的老办法是行不通了的。”⑩
毛泽东在深入研究国内民族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日本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制造民族对立,煽动民族分裂,进而吞并全中国,最后灭亡中华民族的阴谋,针对国民党政府对国内少数民族实行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除了重申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禁止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等政策外,特别提出各民族在统一力量、共同抗日的原则之下,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这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方针的重大转变,为以后党的民族政策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之后,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受中央委托,主持西北少数民族工作,成立民族问题研究室,专门对蒙、回民族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中央制定民族政策提供资料和依据。蒙古民族问题研究组除了搜集有关图书资料外,还派人到伊克昭盟等地对蒙古地区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日伪、国民党的活动等进行调查,并于1940年7月为中央起草了《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11),由西北工作委员会报中央,毛泽东亲笔签发:“基本上经中央书记处批准”。这是中国共产党对蒙古民族工作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
“提纲”首先以“蒙古民族的特征”为题,分析了国内蒙古民族的历史、经济、政治、宗教等各方面的情况,既热情歌颂蒙古民族在历史上是个强悍善战的民族,又以极大的同情分析了蒙古民族因受国内民族压迫和帝国主义的侵略而陷于贫穷落后的现状,指出:“蒙古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必须与中国革命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其次,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对蒙古民族的侵略政策和阴谋手段,分析了伪蒙疆政权的傀儡性质。第三,从各个方面剖析了国民党对蒙古民族实行大汉族主义政策,进行残酷的经济掠夺、政治压迫、文化奴役,镇压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加深了蒙汉民族矛盾,并离间蒙古民族与共产党的关系,甚至把一部分蒙古上层推向了日本侵略者方面。第四,分析了蒙古民族对抗战的态度。指出由于日寇的拉拢和国民党的压迫,蒙古族中坚决降日者虽为数不多,但坚决抗日者也还是少数,大多数人是抱观望的中立态度;“蒙古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它居住于中日战争极关重要之战略地带”,所以“蒙古民族站在中国抗战方面?还是站在日寇方面?这就是现在蒙古民族问题的中心,同时也就是抗战中的严重问题之一。”第五,以“团结蒙古民族抗日的可能条件与基本政策”为题,阐述了团结蒙古民族抗日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因为日寇是蒙古民族的最大敌人,它对蒙古民族的欺骗是不会持久的;中国的抗战,特别是共产党和八路军在蒙古民族中的政治影响日益扩大;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存在与发展,对内蒙古抗日解放运动的影响;蒙古民族已有一部分抗日先进分子,广大蒙古人也在觉醒。所以,只要采取正确的民族政策,团结蒙古民族抗日是可能的。
“提纲”从9个方面提出了26项具体政策,除了采取必要措施唤醒蒙古民族坚定抗日的认识和信心外,蒙古民族在政治上应与汉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敌后成立抗日政权和统一的蒙古地方政府,蒙古民族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在蒙古地方设县治局,必须由蒙古人自愿自主,蒙古人有充分的参政之权;要开放民主,蒙古族人民享有抗战建国的自由,可以组织各种团体参加抗日;尊重蒙古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文字与信教自由,反对歧视蒙古民族的言论与行动;帮助蒙古民族改善与提高人民生活,政府拨款救济,禁止强占蒙人牧场土地,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和徭役,禁止高利贷,实行防疫防空和免费医疗;帮助蒙古民族的抗日军队,组织抗日武装,并享有与国民革命军同等待遇;在蒙古民族中实行抗战教育,发扬蒙古民族优良文化与革命传统,培养抗战建国人才,设立各级免费学校;帮助蒙古族人民发展生产,提高蒙古民族的经济生活;改善各民族间的关系,巩固抗日团结,蒙古民族与国内各民族在平等原则之下共同抗日,并实现建立统一联合的三民主义的新共和国。
《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是对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的民族工作总方针和民族政策的具体化,它不仅对蒙古民族,对国内各少数民族的工作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对毛泽东关于各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国家的方针提出的具体构想。它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和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逐步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此,内蒙古的民族工作有了巨大发展。1939年6月,当成吉思汗灵榇由伊盟迁往甘肃途经延安时,延安各界近两万人举行盛大祭典,中共中央和八路军总部代表谢觉哉、滕代远、王若飞出席。以后又在延安建立了成吉思汗纪念堂,毛泽东亲笔题写了“成吉思汗纪念堂”7个大字。这在蒙古民族中产生了极大影响。同时在延安成立了蒙古文化促进会,吴玉章兼任会长;建立了蒙古文化陈列馆,宏扬蒙古民族的优秀文化创办蒙民招待所,接待到延安参观的蒙古牧民;在中央党校、陕北公学先后开办的少数民族班、蒙古青年队、民族部中培养了不少蒙古族干部,1941年延安民族学院成立以后,蒙古族学员占有大多数。一大批蒙古族干部在革命圣地延安成长起来。延安成为蒙古民族解放事业的灯塔。
党对蒙古民族的政策,在抗日根据地逐步实施。1939年10月,曾在《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2)中规定“实现蒙、回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与汉族的平等权利,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尊重蒙、回民族之信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并扶助其文化的发展”。1941年5月1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3)除重申上述政策外,特别规定“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正式提了出来。1938年,毛泽东亲自决策创建了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蒙古民族工作是党在这里的中心工作之一。当时,中共绥远省委下设蒙民部,由省委书记白如冰兼任部长,有关地县党委也设蒙古民族工作部门和人员,同时成立了中共土默特旗工委;在《绥察行政公署施政纲领》(14)中规定,“保证绥察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与汉族有同等参加政府之权”;“在民族杂居地区,抗日政府可设立蒙、回、满民族行政部门,专门处理民族自身问题”;“在纯一民族居住地区,帮助建立抗日政权,该政权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设施,不随意加以干预”;“不推翻王公制度,而是扶助王公抗日”。绥察行政公署还设蒙政处,有关专员公署及县政府也设有蒙民部或科在培养民族干部,建立蒙古民族抗日武装,团结蒙古王公上层抗日,争取伪蒙军反正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在伊克昭盟先后由中共绥蒙工委和伊盟工委领导,建立了伊盟南部革命根据地,在大部分旗建立了党组织;蒙古民族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团结在抗日的旗帜下,形成了陕甘宁边区的北部屏障;特别是在伊盟南部进行了蒙古民族自治的试点,成立了蒙民自治区,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15)。他指出:“国民党反人民集团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而把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称为‘宗族’。他们对于各少数民族,完全继承清朝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的反动政策,压迫剥削,无所不至。……这是大汉族主义的错误的民族思想和错误的民族政策。”要求共产党人“必须帮助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包括一切联系群众的领袖人物在内,争取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并成立维护群众利益的少数民族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言语、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16)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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