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06-12-30 1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000 于 2006-12-29 23:20 发表
你们侵犯别人,冒犯别人我们希望论坛保证我们不被侵犯的权利!
什么叫“侵犯”,什么叫“冒犯”?这个概念可比“X你妈”复杂多了。我觉得这世上存在一种叫“sb言论”的东西,说sb言论sb算不算冒犯了sb言论的制造者?难道必须得客客气气的说“我觉得您这个观点有一定商榷的余地”才算符合言论自由的精神?
我理解的言论自由,不是禁止sb言论,也不是对sb言论以礼相待,而是让不同立场的双方痛痛快快的讲道理:为什么他们觉得对方是sb的道理,谁说的有理旁听生自然支持谁。论坛本来就是说话的地方,观点激烈冲突的双方互相认定对方是sb是再正常不过的事,管理者的工作不是给大家当法官,而是根据版规限制双方的语言不要出格,不要不讲道理。
说到底,一个话是不是“侵犯”,是不是“冒犯”,这不像“X你妈”一样大家看了一目了然,多半得由被“侵犯”被“冒犯”的人自己说了算。可江湖险恶啊,出来混早晚得还的,发帖说话难免得被人当sb“冒犯”,解决之道应该是坚持讲理和坚强的脸皮,而不是“团结友爱、共同进步”这类小学生守则一样的规定。
论坛的水平得靠大家努力慢慢提高,不是把“无厘头”禁了就一下“有理头”了。提高自己的民主素养和理性思维是当务之急,在那以前,别人的态度和动机这类问题还是少琢磨一点比较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