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青年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15|回复: 7

删除帖子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14 15: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论坛的删除标准外,2009年重点在于执行这三项!



1诋毁草原文化。
本网站本着弘仰草原文化为宗旨,遇到诋毁草原文化的言论,一律删除!
2反对环保。
对反对环保言论,一律删除!
3宗教话题
侮辱任何宗教话题,一律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15: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办法。

1对新会员,删除主题,或者回复。对夹杂在回复中的人身攻击,包括回复全部删除!
至多三次,删除ID


2 对元老级别,可以看作是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讲,将永远把元老看作论坛基石,尊重元老的ID,甄别是认识问题,还是情绪问题,局部删除。对夹杂在回访中的人身攻击,局部删除!

3对论坛管理员,各个斑竹,希望能更严格的执行。控制自己情绪,不得散布消极言论,更不得辱骂会员。

[ 本帖最后由 0477 于 2008-12-14 16:1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2-14 16: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里,出现的突出问题就是这些!

和各种愤情消耗了很多精力!斑竹和会员吵架,斑竹和斑竹互相辱骂!甚至一些斑竹情绪化的散播消极情绪!辱骂异教!

都不是论坛的发展方向,在2009年严格执行标准!纠正今年的错误!
发表于 2009-3-30 20: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alhin 于 2009-3-31 00:16 编辑

删删删。删完了只剩下标点符号以后一切OK了。
发表于 2011-4-28 23: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问一下~
对管理员和版主只提出了期望,没有相关处理原则,是根据第二条对元老的原则进行处理么。
发表于 2011-4-28 23:4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已经是2008版的了。

对版主和超级版主,有元老弹劾制度。
但是试验了一下,没有什么人参与投票。

别纠结这些,任何论坛都有规则,越多越完蛋,越是摆设。
所以简单一点的好。

对了,只有元老才有参与论坛民主的权利。
注册会员没有。
发表于 2011-4-29 00: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正在学习中
发表于 2011-4-29 01: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牧师刽子手 于 2011-4-29 01:15 编辑

对版主和超级版主,有元老弹劾制度。
但是试验了一下,没有什么人参与投票。
=======================================
再详细的说,只要有5个版主同意要求另一位版主或者超级版主,改正其言论,对某件事情的处理,某一种观点,做法等。另一位就必须改正。

版主和超级版主之间的弹劾也是一样的。

元老弹劾一直没试验过,因为没有弹劾帖子,而且几乎没人参与投票弹劾。
票数过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蒙古青年论坛

GMT+8, 2026-7-24 07:38 , Processed in 0.01144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